而同时,一个近50岁的福建妇女,丈夫在她30多岁时被人杀害★,因证据不定,其中一个嫌疑人没被判死刑,干是,她在十几年前就开始变卖家产,以余生的全部精力,到处告状,要求判这个人死刑★★★,为夫报仇,实现她认为的“公道★★★”。
2002年4月11日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新潮在召开的严打新闻发布会上透露,深圳法院已基本改用注射方式代替传统的枪决方式执行死刑。但他同时表示,对于作案手段特别残忍、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案件,法院仍然考虑采用枪决方式执行死刑★★★。[我来说两句]
1994年,组织记录在案的中国死刑判决有2780多件★★,处决的有2050件--比世界其余国家死刑处决的总和还多二倍。1995年上半年,组织记录到中国大约有1800件死刑判决,1147件处决。2001年中国大约有有4015件死刑,2468件处决★★,居世界第一位★★★。[我来说两句]
1992年,一个年轻人因盗窃了商场3万余元的香烟而被判死刑。1997年★★,刑法修改规定:取消盗窃普通财物犯罪的死刑。
事实上★★,考察对处死生命中的轻率或慎重的历史过程,它也是和方法的演进联系在一起的。
了解到在发达国家中仍执行死刑的★★,现在仅剩美、日两国。并了解到一个国家无法废除死刑,又意味着什么★★!
1997年1月1日新《刑法》正式公布实施,将执行死刑采用枪决、注射等方法用法律条文规定下来。当年3月28日,昆明在全国率先采用注射方法执行了两例死刑罪犯,非常成功★。在征求待决犯的意见时,99%的死刑犯及其家属自愿接受注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。
事实上,就★★★“方法”的考察而论★★,众多“杀人方法★★★”的发明,并非源于犯罪者本身,而是更多地形成于身处强势地位的,挖空心思惩罚对手的历史中★★★;
纵观历史★,人类在致死同类的艺术上是否已穷极了想象★★?然而这种种的酷刑真的震慑住了将要犯下大罪的人吗★★?我们的社会随着死刑的发展真的变得更加文明和幸福了吗?答案似乎并不那么容易得出。[我来说两句]
了解到全世界230个国家中★★★,为什么已有111个国家在法律上或事实上除了死刑(我国香港、澳门已废除死刑)★★★?
动物行刑★★、割喉刑、剖腹刑、投掷刑、饿刑★、十字架刑★★★、活埋刑★、木桩刑、活剥★★、肢解……
以石击毙★★、溺刑★★、绞刑★★、斩首刑★、断头机、断头台、枪刑、毒气室★★、电椅、死亡注射……
在上一世纪结束时★★,法兰西学院的教授弗朗索瓦·拜鲁写道★★★:“在这个地球上,折磨空前残忍,而以残酷折磨为主旨的极刑也远远没有成为过去 ★★★。……只有不再杀人,人类才真正得以为人。”
2002年12月9日至10日,由丹麦人权研究所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在中国(湘潭)首次举办的★★“死刑问题国际研讨会”★。
而据有关资料显示,在韩国,只有17种死刑罪名;印度仅有战争罪、谋杀罪和抢劫三个罪名适用死刑;在日本和美国,仅故意杀人罪可以判处死刑。
面对是否应该废除死刑★★?或许更该先补的一课是“人类发明过多少种杀人的方法★★”?这就是本专题的动机所在。
俄克拉荷马城爆炸案制造者麦克维是38年来第一个被美国联邦政府宣判死刑的犯人。受难者家属目睹数分钟内就失去亲人,共168条人命。然而★★,一位受难者的丈夫说道★★,★“爆炸案的一个月后,我已经饶恕了他。处死麦克维对我毫无意义★。现在需要面对的是正义问题★,不是报仇。”一位失去两个孙儿的祖父无奈地说★★★,“一想起为了无辜市民,而要把另一个人处死,就心胸绞痛。★★”一位爸爸重复被炸死的女儿生前说过的一席话,“爸爸,人类不会从死刑中得到觉悟的,只会增长仇恨。★★”[我来说两句]
了解到自20世纪90年代起,为什么平均每年有3个国家废除死刑的趋势意味着什么★★?
中国在1979年仅有28条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★,后来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,到1995年达到最高峰,有73种罪名可以判死刑。到1997年刑法修改时,死刑罪名固定为68条。这一数字足以使中国成为当今世界保留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。
在许多国家死刑虽然仍是惩戒犯罪最严厉的手段,但死刑的执行方法却随着社会进步,从残酷多样转向人道单一化。我国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 增加规定: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。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。
尽管废除死刑在我们的法律现实中尚未成为具有可行性的议题★,但观念上的差异已成为不可回避的冲突。在一个对生命缺乏足够的敬畏,也不具备上帝的最后审判的国家★★★,在★★★“杀人偿命”★★、★“天理报应★”还是流行观念的时候★,谈论对死囚的人权保护,对生命的珍惜,对死刑的谨慎使用,也许是更加实际的话题★★★。[我来说两句]
据报道,2000年在中国居住的德国人一家四口★★★,被入室盗窃的四个中国人全部杀害,按中国法律,这四名凶手都得判死刑。可是★★★,德国死者的家属却通过外交途径★★,向中国方面提出对四个杀人犯不要判死刑。
但他承认,即使到了下一世纪★,人类仍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法摆脱其★“动物性”,因为人类几乎将所有的科学与智慧都用于致死的可怕★“艺术”中,在死刑的发展过程中,体现出规则、技术、发明、革新★★。那就让我们按照时间逻辑来浏览一下人类的残忍智慧吧:
凌迟、碎身刑、碾刑★★、火刑★、烤刑与炙刑★★★、锯刑、箭刑与贯穿刑★、毒刑、吊刑 ★★★、鞭刑与棒刑、车轮刑★★★、磔刑、扼死、绞杀……
不仅是中国传统的“杀人偿命”观致使人们在废除死刑的问题上疑虑重重,西方尊重生命价值的观念在废死问题上同样受到挑战。杀人者的生命与被杀者的生命在价值上没有高低贵贱之分。如果对杀人者不处以死刑★★★,受害人的生命与杀人者的生命的等价性便无从体现。[我来说两句]
强烈反对:网上众多调查和跟贴都表明★,普通中国公众严惩罪犯的心声依然强烈★★。
充分了解一下人类在血淋淋的死刑方面的发明和创造★★★,以及其背景,或许更有助于帮助你了解你自身的“刑罚观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