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问到我们的物证是否充分,诉讼时间太长★,人证死亡★★,是否将不了了之时,康女士回答★★★:物证充分,人证虽然死亡★★,但是仍然有记录★★★,可以以继承人的身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,因此不会不了了之。
网友在问为什么我们无法胜诉★,右翼势力在其中起到了多大的作用时康女士认真的回答到:★★★“败诉不能说是右翼的干扰★,主要是日本法官的认识和日本国民的认识,都是有关系的。因为日本的法官,他们也是日本人,对这段历史也是不了解的,如果是中国的法官,很容易会理解这段事实,日本的法官要了解这段历史是很困难的★★。”因此,诉讼时间长是正常的,并不奇怪。
当问到康女士此次诉讼能否胜诉时,康女士对以诉讼主体为日本政府的慰安妇案表示有一定难度。她皱了一下眉头说到:★“国家享有有限豁免权,再一个是时效(诉讼时效)20年,超过了20年,就不能告了;另外一个是国家无答责,国家无答责是明治宪法时期的一个法理,意思是说国家对公务员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是免于赔偿责任的。判韩国★、菲律宾等(案)都是这样,在太平洋战争期间,慰安妇、劳工等案件、南京大屠杀、731轰炸都是这样判决的。”
在问到胜诉后获得了金钱赔偿,这样的结果是否满意时。康女士义正辞严的说★:★“不仅仅是金钱的赔偿,我们要求同时应该谢罪★★★,日方的责任者应该给予经济赔偿,并且公开谢罪★★,要承认自己的责任★★,绝不能像是鹿岛公司这样(‘花冈’案件),说是救济★★,仅仅是金钱的赔偿,我们是不能接受的★。”
搜狐视线特邀请中方唯一诉讼律师——康健女士★★,做客搜狐嘉宾聊天室★★★。分析了其中的法律问题★★★,讨论了为何对日民间索赔如此艰难。我来评论
我们相信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在几经曲折之后最终会取得圆满的结局,我们也相信日本政府和人民最终会清醒的认识这段历史……
二战后我国政府放弃了对日本战争索赔的要求★,但是民间索赔从未放弃★。据不完全统计,中国民间索赔案有十余起★。截止目前中方胜诉的只有96年3月15日提诉★★,2001年7月16日一审宣判的“刘连仁★★”案。另还有于2001年11月达成和解的★★★“花冈”案。
在最后,康女士认真的说道★★:“如果没有民族情绪的话,就谈不上一个中国公民★★,但是民族情绪不能替代理智★★★,这是不能互相替代的★★。★”
问到日本侵略战争期间日本企业的行为,日本国为什么负有责任时★★★,康女士解释到★★★:日本国输入劳工是由政府作出的决定,因此是政府行为。
一位网友认为康女士对法律的解释,都是一些冠冕堂皇的话★★。康女士显得非常激动,她反驳到:“什么叫冠冕堂皇?因为法律就是公理,如果你说法律就是冠冕堂皇★★★,那是没有办法的★★★,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是这样的★。我作为律师,就是在谈法律,这是一个现实,任何人都应该尊重法律,你不能搞成无政府主义的状态,凭感情,凭个人意见。”
康女士多次充满信心的表示到:“我们一定能胜诉!★”主持人在问到为什么这么肯定时。康女士认真的陈诉了我们法律依据:“在1907年的海牙公约里就有规定★,由于战争造成损失,就要进行赔偿★★★,赔偿责任里就包括了对国家财产损失的赔偿,以及对个人财产损失的赔偿★★★。现在我们提出来的是对个人的财产损失的赔偿,日本在1912年就签署了海牙公约★,就应该遵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