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十二)推动体育资源互惠共享。建立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同发展机制,吸纳高校等社会优质资源建设布局一批区域性、特色化的共享训练中心和基地。加强区域内体育项目合作和人才交流培养★★。联合打造一批独具川渝特色的重点品牌赛事,共同申办、举办国际国内高水准大型体育赛事。聚焦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,联合打造群众喜闻乐见★★★、参与广泛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。建立成渝体育产业联盟,推动群众体育、竞技体育、青少年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★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体育局★★;四川省体育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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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十二)开展监测评估★。加强对行动方案实施的综合评价,定期开展监测分析,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★★,适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,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川渝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。
(十四)共建创业服务环境。共同优化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合作交流机制★★★,共建创业服务共享平台、创业导师库和创业培训师资库,开展两地创业导师能力提升培训、座谈交流。共同举办创业项目问诊、创业沙龙、创业大讲堂等创业服务活动★★。联合组织创新创业大赛,打造公共创业服务品牌★★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人力社保局★★★;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)
(十一)推进旅游资源共享利用。联合发布系列特色主题游线路★★,打造贯通川渝的文化遗产探秘、自然生态体验★★★、红色文化体验、中医药康养等精品旅游线路。开行巴蜀文化旅游走廊主题列车★★★,探索★“高铁+旅游”联动发展★。共建共享旅游信息库,推广川渝互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。深入实施“百万职工游巴蜀★★”等活动★★★,协同发展巴蜀乡村旅游。联合开展境内外营销推广活动,联动实施外国人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文化旅游委★★、市商务委★、市公安局★;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公安厅)
关于印发《进一步强化川渝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的通知
(三)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。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师“县管校聘”管理改革一体化试点,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试验区建设★★。推进义务教育学生学籍★★★、毕业生就业等信息共享查询,推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入学、编班、资助等方面同城化。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★★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、校外活动中心等教育资源的统筹使用。引导办学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发挥辐射作用★★,以跨省市合作办学等方式输出优质资源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教委;四川省教育厅)
(十六)推动住房政策协同共享。推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协同★,共同将常住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。优化“川渝安居·助梦启航”服务平台功能,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跨省域转移接续和互认互贷★,支持川渝灵活就业的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。(牵头单位★★★: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★★;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)
(一)加强省际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协同。强化川渝两省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的协同联动,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,科学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★,持续增加服务项目★★★、拓展服务内容★★、扩大服务对象范围,推动川渝两省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★★★、保障标准及对象范围大体一致,服务水平基本相当★★★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发展改革委;四川省发展改革委)
(七)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共建共享。协同创建国家医学中心★★,共建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★★。探索组建跨区域医联体★★,深化合作共建和开展远程医疗。推动卫生健康科技项目联合攻关,共建医疗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。依托公立三级甲等医院,开展医疗卫生人才联合培养。加强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、传染病监测预警和防控、公共卫生应急处置、卫生监督执法等领域合作交流★★★。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、标准规范和服务供给体系协调统一★★,共同开展面向家庭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等服务。推动川渝联盟集中采购提质扩面。(牵头单位★★:重庆市卫生健康委;四川省卫生健康委★★★、省中医药局)
(九)促进养老服务协同发展。协同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,推动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互通互认,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结果互认。加大养老护理人才共同培养力度★★★,推动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互认互通。推动人口信息互通共享,建立人口发展监测分析系统,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创新试点。鼓励养老设施跨区域共建,协同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民政局★★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人力社保局、市医保局;四川省民政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★★★、省医保局、省中医药局)
(二十)坚持党的领导。坚持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川渝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全过程、各方面★★、各环节★,把党的政治优势、组织优势★★、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优势转化为川渝协同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、共同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。
(十三)共建就业服务体系★★★。持续打造★★“智汇巴蜀”★★★“才兴川渝”人力资源品牌。共建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,联合制定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★,互设劳务办事机构,探索劳动者工资支付异地救济制度。推动跨区域人才职称互认★,联合发布紧缺人才目录。推动就业困难和失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★★★、就业服务协作。(牵头单位★:重庆市人力社保局;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)
(十八)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。完善重大灾害事件预防处置和紧急救援联动机制,打造2小时应急救援圈★★,推进都市圈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★★。优化区域应急力量布局★★★,实现应急信息互通和应急物资储备互济。在跨界毗邻地区,按可达性统筹120、110等热线服务范围。联合开展跨区域、跨流域风险隐患排查,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联合演练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应急管理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公安局★;四川省应急管理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公安厅★★★、省中医药局)
重庆市各区县(自治县)、四川省各市(州)人民政府,重庆市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有关单位★★★:
(八)推进跨区域就医便利化★。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健康卡“扫码互认”,实现区域医疗健康服务“一码通★★”。依托“医保钱包”,开展个人账户共济业务,统筹推进川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★★,优化异地就医经办管理★★,持续拓展门诊慢特病结算范围★★。制定出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政策★★★,建立健全数字医学影像服务专家共识、质控规范、评价机制。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★★★,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★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卫生健康委★★★、市医保局;四川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医保局、省中医药局)
(十五)推进社会保障衔接★★。强化川渝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应用★,推进工伤认定和保险待遇政策统一,开展工伤保险关系转移试点,实现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★★。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跨区域“一网通办★★”和数据互通共享★★★,逐步开通异地业务查询和办理。推广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★★★“一卡多用”服务模式,加强社保卡★、电子社保卡跨区域协同★★★、跨地域服务及应用★★★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人力社保局;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)
为深入贯彻习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提升川渝两省市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★★,特制定本行动方案★★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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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推动终身教育联动发展。建设社区(老年)教育资源库★,联合开展社区(老年)教育工作者培训★★★,提升师资队伍专业水平。持续推进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结果互通互认,打造终身教育特色品牌。拓展终身学习体验基地,绘制川渝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地图。加强终身教育研究机构合作★★,联合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研究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教委、市民政局;四川省教育厅、省民政厅)
(十)共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★★★。完善★★★“书香成渝”全民阅读服务体系,深化博物馆、美术馆、文化馆等合作,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享★★★。联合推出影视、广播等文化艺术作品,持续打造“成渝地·巴蜀情★★”等特色文化品牌。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,共同做好川剧、蜀锦★、羌绣★、夏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。高质量共建对外文化贸易基地,推动石窟★★★、彩灯等中国文化走出去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文化旅游委、市广电局★★★;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广电局)
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★★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习视察重庆、四川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★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★★★,立足新发展阶段,完整★★★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★★★,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★,坚持统筹谋划、逐步推进,突出改革探索、数字赋能,强化政府主导★★、多元参与★★,合力补齐民生短板,共建共享高品质公共服务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。到2027年★★★,川渝相互衔接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基本建立,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效提升,异地享有公共服务更加便捷,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显著提升★★★,形成更多具有川渝辨识度、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★。
(四)推进高等教育深度合作。发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作用★,联手打造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。建立大学科学仪器设备库,共享高校先进设备资源★。健全高校学生校际流动与培养互认、骨干教师交流与挂职、重大科技项目协同攻关等机制★★,联合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实践。积极引进境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,鼓励大学面向全球招生★★,引进优秀博士后和青年学者★。引进国内外顶尖高校在成渝地区合作建设研究院★★★,设立长期、灵活、有吸引力的科研岗位。鼓励区域内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共同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教委、市科技局★★;四川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)
(十九)推动社会治安联防联控。协同推进城乡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,建立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的规划体系★★★。深入推动川渝民生警务一体化发展,协同推进数字警务建设★,加快推进川渝公安便民服务事项“全域通办★★★”★。推动专业领域调解员资源共享。推进居住证信息互通、电子身份证(凭证)互认提质扩面★★,深化户口迁移★★、出入境管理等便利化改革★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公安局★;四川省公安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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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进一步强化川渝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已经重庆市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同意★★,现印发给你们★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(五)加快职业教育融合发展★★★。统筹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设置,扩大招生规模,打造一批职业教育基地。搭建职业教育统筹协作平台,推进跨省市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通互认,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★★★。共建学科专业一体化科教融汇实训基地和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,打造有区域特色的产教融合行业、企业和院校。持续打造“巴蜀工匠”职业技能大赛品牌★★★,选拔更多立足川渝★★、服务全国的能工巧匠★★★、大国工匠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教委、市人力社保局;四川省教育厅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)
(二)开展毗邻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协同试点★★。在综合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、居民急需等因素基础上,支持川渝高竹新区稳妥有序★、适时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协同先行先试利来老牌ag旗舰★。鼓励川渝其他毗邻地区围绕义务教育、就业社保★★★、医疗卫生★★、养老服务、住房保障、文化体育、社会服务等领域,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实际,选择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协同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渝北区等有关区县、市发展改革委;四川省广安市等有关市、省发展改革委)
(二十一)强化组织实施★★。川渝两省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,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任务清单★,事项化实施各项任务。川渝两省市牵头单位要加强沟通对接★★,统筹推进本行业领域跨区域合作任务,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。川渝两省市各市(州)、区(县)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★★,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,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创新探索★★。
(十七)推动公共交通畅通便捷。持续优化高铁车站间★★★“公交化”票制,逐步实现高铁购票、乘车等服务公交化便捷化。持续增加跨省城际公交线路,提升毗邻地区通勤便利化水平★★。协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,推广跨省市公交地铁“一卡通”服务模式,提升川渝航空、铁路、公路等交通枢纽互联水平,推动跨区域通勤便利★★★、无障碍换乘。(牵头单位:重庆市交通运输委★★★;四川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发展改革委)